民办大学生落户厦门的条件需根据学历层次和就业情况综合判断,具体如下:
一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
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

若已在本市就业,可在毕业当年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落户厦门。
二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
就业落户
需在厦门合法稳定就业(被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,参加社保)。

本科及以上学历 :距离法定退休年龄≥5年可落户。
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:距离法定退休年龄≥5年可落户。
三、其他补充条件
居住要求 :需在厦门合法稳定居住(租赁或购房),并完成住建部门备案。

社保缴纳 :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(适用于本科及以上学历)。
四、特殊政策说明
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,若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留学学历,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≥10年,可落户集美区、海沧区、同安区、翔安区。
专科学历毕业生需在厦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(中专生满5年),或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并签订3年以上合同。
注意 :以上政策以厦门市最新通知为准,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获取实时信息。


